近期,我公司发现在个别城市有品牌冒充拜米出行省代理,假借我公司身份开展洽谈其它品牌共享电单车城市入驻等经营活动的情况。严重损害我公司的形象和利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公司从未授权任何公司或品牌开展洽谈其它品牌共享电单车城市入驻等商业活动,亦未与任何公司或品牌签署其它品牌共享电单车城市入驻业务协议。
二、未经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任何主体无权以“拜米出行省代理”,“拜米出行授权合作方”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我公司将收集相关证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社会各界如发现不法分子以我公司省代理或授权合作方等名义承揽业务,请审慎对待,严格核查相关证明文件,并及时与我公司沟通、核实,必要时也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声明。
上海拜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